反虐待動物法是解決流浪動物的唯一辦法

整個社會的寵物可以包括三大部分,一是人們養的寵物;二是流浪動物,這一部分主要是寵物主人遺棄和丟失的;三是小動物救助中心(包括犬類留檢所)的無主動物。

流浪狗的來源有以下幾個因素:

1. 寵物主人遺棄和丟失動物,這是主要的直接來源;

2. 流浪動物自我繁殖;

3. 繁殖販賣寵物,這是間接來源。寵物被繁殖賣給養寵物的人,然後再被人們遺棄或丟失。從下圖中我們可以看出繁殖販賣動物是系統外部的一個極為惡性的來源。收養流浪動物的人大都是愛護動物人士,一般不會遺棄動物,而化錢購買各種純種動物的有很多根本就不愛動物,只是抱著好玩的心理,經常遺棄動物。

如果頒佈反虐待動物法,就可以禁止遺棄動物和繁殖販賣寵物,這樣第1和3個來源就可以大大減少。同時,法律還可以鼓勵或要求寵物主人給寵物絕育,這樣如果寵物被遺棄或丟失也能大大減少第2個來源。

由於禁止繁殖販賣寵物,喜歡養寵物的人只能去小動物救助中心或犬類留檢所去領養,這樣也可以大大減少小動物救助中心或犬類留檢所的負擔和壓力。

流浪動物是由人類繁殖、販賣、遺棄、丟失的,流浪動物問題本質上是人的問題。人類自稱有智慧,有文字和語言可以交流,有文明,有科學技術,會制定法律法規,動物則什麼都沒有,只能任人擺佈。然而,人們不去管理製造問題的人,反而去屠殺無辜的動物,如此,人何以稱其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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