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權利:文明的考驗

當人類還在無情地殘害低等動物時,他就不會真正瞭解什麼是健康與和平。只要他們會屠殺動物,他們就會自相殘殺。那些播下殺戮與痛苦種子的人,又怎會收穫快樂與愛的果實呢?

此文為作者 Francisco Martin 在第三十五屆世界素食者大會(蘇格蘭愛丁堡,2002.7.8-14)上的演講

當人類還在無情地殘害低等動物時,他就不會真正瞭解什麼是健康與和平。只要他們會屠殺動物,他們就會自相殘殺。那些播下殺戮與痛苦種子的人,又怎會收穫快樂與愛的果實呢?

兩千五百年前,素食苦行者的發起者畢達哥拉斯(譯者注:希臘哲學家)就開始反駁對肉食的迷信以期終止當時人們對動物的冷酷與誤解。然而直到現在,相比于正義和常識,無知,傳統的包袱,和貪婪仍舊佔優勢。結果是成百萬的生靈過著痛苦而短暫的生活,而我們的健康和生活品質被大量的傳染病所威脅。這都是為了滿足吃肉這一種自殺性的欲望。

無數的動物命中註定要面對難以想像的恐怖,在骯髒的牢獄中痛生慘死。在這樣的環境中,它們多病的身體被人們付與低微的商業價值。它們無法逃脫這悲慘的命運完全是因為人類缺乏足夠的想像力來領會這種毫無意義的殘酷剝削。要打破人們的無知和動物的索鏈,我們必須用決心和真誠來改變這社會。

動物的命運也是瞭解我們的未來的水晶球。我們如何塑造它們的未來也將決定我們自己的道路。動物解放運動也是人類對自己人性的確認。反對暴力會説明我們重新估價我們的生命目標,達到與自然的和諧從而保障全球的未來。

有什麼可以為任何剝削動物的行為作辯解呢?有那一個自稱文明的人能看著鬥牛或其他血腥運動中那些無辜的犧牲品因蓄意造成的傷害而死去呢?那種把其他生靈歸類為低等動物的宗教信仰又能有什麼合理性呢?當我們在食用其他生靈的肉體時還談得上什麼健康呢?一邊故意傷害其他動物一邊卻期待治好自己的病痛算什麼邏輯呢?屠宰場的副產品和做過動物實驗的物質真會讓我們美麗嗎?為什麼我們硬要把自己的貪欲說成是必需呢?

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將證明我們的心理生理健康取決於我們自己的思想與行動;證明傷害永遠不會帶來幸福或歡樂;證明內在的美麗比外貌更為重要;證明惻隱之心會帶來很多回報;證明愛心和同情心會使靈魂充實;證明找到我們的根是分辨必需和貪欲的前提。

蘇格拉底所代表的理性是通往快樂的道路,而人道主義就由此而生。儘管我們與那些自然為生的非人動物有著共同的起源和親密的聯繫,我們對無所顧忌的剝削行為的依賴表現出一種盲目的消費倫理。這種心態與我們素食的本性格格不入,卻使很多人的飲食習慣被這種血腥的傳統所駕馭。通過不妥協性的宗教教條或其他種群至上主義者的謬論,人類確立了一套自造的規則來使這世界更符合他們自私的設計。他們依賴肉食作為他們的優越性的象徵,並且通過這種手段來支配自然和其他人。

吃肉的行為也依賴於主流的習慣和宗教的傳統。這些更被理性論者,人本主義者,以及西方思想家所信奉的階層世界觀所進一步強化。如亞曆士多德及笛卡爾都相信如果不通過非自然的方式從其他動物身上取得衣食,文明甚至於人類的生存是不可能的。這種實用主義的目的為了讓人類生活得更長久,更安全,更滿足而絲毫不顧及其他動物和我們自己的健康。

人和動物的關聯

專制與開放世界觀的衝突在西元前六世紀的中國和現在一樣普遍。當時儒家目的在控制自然和社會的實用主義思想與道家眾生都可以和平共處的信仰相對立。和佛教徒相似,道教徒對宇宙的整體性的看法指出了啟蒙靈性之途徑, 及正確的生活態度。他在此點上不同於儒家思想提倡的階級制及中央集權特性以及其他那些試圖庇護種種自私地奴役動物的行為的文化或宗教。

文化,傳統,以及社會上普遍的善心,感覺,和進化程度限制了我們對待動物的態度。例如,很多社會中吃狗肉是不可想像的,而在另一些社會中所有會爬動或游水的動物都被拿來吃。

動物填充了我們的腸胃,也是人類想像力的源泉,它們對人類的友善得到欺騙和排斥作為回報。它們引發了眾多神仙鬼怪的形像,而人們往往希求這些神鬼的助力。然而作為魔鬼的化身,它們成為宗教和民眾報復的對象。人類尊敬它們又害怕它們。無論是否乾淨神聖,它們被人類敬仰或痛恨,被崇拜或屠殺,被偶像化或消化。

聖阿奎奈(St. Thomas Aquinas,義大利中世紀神學家和經院學家, 1226-1274), 認為被魔鬼附體的動物(主要是豬,但也包括毛驢,公牛,貓,公雞,海豚,山羊,綿羊,馬,狼和其他動物)是沒有靈魂的。在十二個世紀之久的時間中,它們在歐洲和美洲殖民地為了這可歎的罪名被審判。在聖阿奎奈的神學理論支持下,這些可憐的動物被當眾毀損與肢解,被燒死,被活埋,被毒打,被絞死。因為阿奎奈派的觀點申稱這些動物被地獄的力量所掌握,是可以作為撒旦的從屬而被詛咒的。

當人類的社會與文化越來越遠離自然世界,動物在人類的社會扮演的圖騰和夥伴角色也越來模糊。自遠古文明至基督時代, 西方文化視動物為供人類使用工具的觀點並無太大改變。人們同時強調動物與人的共同點和不同點作為人類剝削它們的辯解。但如果動物的身體和我們的如此相似,理應同樣可以感受痛苦。十七世紀的歐洲需要在人和動物之間打入一個“楔子”來說明動物作為家財的奴僕地位和滿足人們對當時新興的生理學的興趣。

笛卡兒[Ren□Descartes,法國數學家 ]的動物為沒有靈魂的自動機械的臆測是動物保護運動的倒退。雖然這種謬論至今任被引用來為工商業界,活體解剖者,和一些宗教派系的利益作辯解,人道主義的精神在自然詩人如Burns, Blake 和 Wordsworth的努力下並沒有消失。因為這些詩句對大眾的影響力超過了那些為了人的利益而不管動物的說教。在西班牙,神職人員對鬥牛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神父們甚至可以參與這種血腥的場面而不必擔心被放逐。

嚮往自由相對於殘暴

十八世紀的歐洲產生了現代的鬥牛以及另一些駭人聽聞的殘暴行為。對動物的虐待在民間風俗(如兒歌)和日常生活中根深蒂固。正如1751年威廉合嘎(William Hogarth,英國畫家和鐫刻家,1697-1764)在其書[殘忍的四個階段](一個善良的男孩變成殘暴的謀殺者的故事)中描述的,甚至那些會大聲反對某件暴行的人也往往無法明瞭他們其實還在用很多其他方式殘害動物。就如今天,很多人一邊在對狩獵與鬥牛的行為義憤填膺,一邊卻看不到他們盤中那一塊鮮美的小羊肉與那使他們憤怒的行徑有何關聯。

隨著十九世紀上半葉所謂啟蒙時代的到來,工業社會的人們在挑戰奴隸制的同時,也逐漸意識到人的奴隸制與動物的奴隸制的共同性。這個認識標誌了動物保護/動物權利運動的誕生。這種潮流直接挑戰了亞力士多德代表的以人為中心的世界觀。在那世界觀裡,所有相比之下有欠理性,有欠完美的動物和人都不值得被給予相同的關懷和考慮。

反對奴隸制和其他社會不公正的推動者,如Richard Martin, William Wilberforce, 和Lord Shaftsbury,也在為動物權利活動。當有人請美國動物保護社團的先驅Henry Bergh出面干預一個正被惡女人虐待的“小動物”時,他勇敢地站出來並且成功地起訴那惡女人虐待動物。而那被虐待的“小動物”其實是一個人類的兒童。在那段時間裡,英國的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幫助成立了紐約防止虐待兒童協會。與在英國的Henry Salt共同發起的人道聯盟(The Humanitarian League)也在1919年開始活動。

雖然人道改革有著充滿希望的開端,它並沒有對這有缺陷的社會系統形成嚴重的挑戰。這系統是建立在那些最無力自衛的群體,包括無數種的動物和很多弱勢的人如婦女和兒童背上的。這些群體至今仍然不能在沒有人為障礙,不受暴力恐嚇的情形下過自己的生活。

偏見,無知,和貪婪是一組很好的聯盟。有那些企業家在引導我們吃什麼買什麼用什麼看什麼,大部分人都不經思索就接受並維護現成的秩序。這狀況使得對抗任何業已制度化的殘暴行為,例如鬥牛,更加困難。雖然鬥牛於1805年在西班牙和美洲殖民地被禁止,但在1992年再度被西班牙認可。在西班牙以及其他很多缺乏有效的動物保護法的國家裡,公正對待動物的宣傳仍被視為是對現行體制的直接挑戰。

根據一份最近的民意調查,百分之八十二的西班牙人從未參與過一場鬥牛表演,百分之八十七的西班牙人反對在公共場合的虐待動物。然而那些強有力的利益團體(同謀),包括教會和其他公眾機構,通過他們對血腥表演的沉默甚或公開支持(以此推銷這死亡儀式的病態魅力),阻止了動物保護法的通過。這項動物保護法提案原可以推進西班牙的人道法律到類似歐盟其他國家的水準。

鬥牛,如同發生在英國的陷阱獵熊或獵牛一樣(曾被認為可以讓男人更會打仗),在西班牙及拉丁美洲有著潛藏的實用政治價值。因為這類表演會減少人們的政治異議。當人們對動物在公眾場合流血而死作壁上觀的時候,還有誰會對其他社會不公正發神經質呢?這不可告人的動機在現今仍然存在。與他的地位相稱,西班牙國王胡安卡絡斯Juan Carlos自己喜歡狩獵,而且是鬥牛活動的熱情支持者。那些無力舉辦鬥牛表演的村鎮甚至得到公款資助。另一個值得嚴重關切的方面是在那些成百上千的宗教祭典之中,人們為了“崇敬”某些聖人而驅趕,虐待,殺戮動物。

為了阻止這種對文明的破壞,我們需要用文明的方式來解決關心人道的問題。我們需要通過法律和道德途徑來糾正一個正被動亂和生態災難困擾的消費社會中的不公正和浪費。我們不能在有意識地剝奪那些比我們不幸的個體的權益的同時享受特權。我們需要一個普適的尊重生命的倫理,並且維護和推廣一切有感覺動物的基本權利。那已經被奉祀於德國憲法中的權利保障它們擁有一個不受迫害,殘暴,或虐待的生活。

翻譯: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