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职业兽医眼中的“活熊取胆”

在今年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为中国第一位首席兽医师,贾幼陵委员谈得最多的,是一个执业兽医眼中的“活熊取胆”。

贾幼陵说,目前国内没有一部法律禁止残害动物,只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附则中,有这样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动物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活熊取胆’面临法律困境。”

不过贾幼陵也告诉记者,目前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明确“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伤害和虐待驯养的野生动物。”虽然这距离《国际动物卫生法典》中强调的动物福利,距离国际公认的5F原则(指为动物提供保持健康和精力所需要的清洁饮水和食物,使动物不受饥渴之苦等)、“3R”原则(减少实验动物数,改进动物实验方法,用非动物技术代替实验动物)还有一段距离,还只是规范性条文,但毕竟前进了一步。对于相关企业反问的“子非熊,安知熊之苦痛与否?”贾幼陵说,即使是人是否受到伤害也不是当事人完全说了算,在法律层面上要由有资质的医生通过诊疗仪器设备开具诊断证明。“活熊取胆”是否伤害到熊,不能听凭熊的主人一面之词,要由有资质的兽医诊断。他也反问了一句:“当一个健康的人被麻醉后‘无痛’偷走一个肾,他是不是被伤害了?”

站在一个兽医的立场,贾幼陵说,胆汁是在胆道中流动的一种特殊的体液,由肝脏分泌产生,不由胃产生,储存在胆囊内。进餐时肝脏产生的胆汁比平时多得多。但“活熊取胆”恰恰是在熊进餐时抽取胆汁。熊没有了胆汁,已溶解的脂肪油,将把食物包围起来,使酵素无法作用在蛋白质与碳水化合物等营养上,因而减低体内消化程度。久而久之,全身会发生代谢、吸收等问题。而人工造瘘,让本应封闭的内脏暴露在外,长期以往必然导致胆囊炎。所以,会导致熊“长期营养不良,生不如死,非常残酷。”让贾幼陵遗憾的是,现在为活熊取胆的,多是兽医,而根据《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十三条,“执业兽医应当为患病动物提供医疗服务,解除其病痛,同时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和恐惧。”“执业兽医应当劝阻虐待动物的行为,宣传动物保健和动物福利知识。”

所以,贾幼陵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度,其中就包括推进兽医法立法,以规范兽医从业行为,让兽医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对于上海等已经在地方法规、规章明确不得伤害、虐待动物的,贾幼陵认为,这些地方从法理上应该抵制相关熊胆产品。这次“活熊取胆”在舆论中引发的争议探讨,让贾幼陵看到了中国民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提高,他提醒相关企业,“这是没有前途的行为,一次获取利润的企业,早晚会被市场排挤出去。”此外,贾幼陵还建议,参照国际上“实验动物福利三原则”(减少、改进、替代),有关部门应尽快审评熊胆替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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